我认为你的文章道出了一些东西,也忽视了一些东西。因此,我不想用任何不雅的词汇来评价你的关于“行善”的某些理解。你的思考有你的价值。但是,毕竟人都不是完全的理性的,他的经验、习惯、环境、思考方式等都决定了他的“生存心态”(布迪厄语)的差异,并由这种不同产生出不同的认知观点。
我认为通过你的问题却反而引申出数个不可忽视的背后论题。那就是:我们这个社会为什么需要我们去“行善”(而不是不请自来的行善呢?),也即为什么需要大家“被动地”去“行善”呢?这是问题一;问题二是,“行善”是否就是为了“行善”,也即为了追求“善”?或者说是为了“做个好人”才去“行善”?还是有其它的目的?问题三是:所谓的个人“行善”首先需要养活自己,然后才去帮助别人?“行善”与“行善”能力有关系吗?问题四是:赚钱意味着什么?钱是如何赚来的?我认为这些问题都直接关系到一些核心的问题:即道德“善”在现代社会的嬗变(倒不如说是蜕变)和其影响。应当说全面分析这个问题需要调动大量的资料和依据坚实的理论基础,我想作为个人的评论也不可能实现,因此,只能就某些核心问题进行一些初步探讨,权当与您共同商榷而已。
注:我之所以在我的博客当中大量的利用引号(“”)来强调或者引用一些概念或(事实),主要目的不在于强调和引用,而在于反义或者说是保持“中立”,当你理解我把“行善”这个词加上双引号时,这就说明,它本身是对自身的反讽!“行善”的质已经改变并处于一种被动性、功利性、世俗化的地位,被现实社会所消解(瓦解),它的背后是一系列的“伪”“假”“做作”“功利”。
我认为,你所忽视的条件是:市场经济潜在的发展的不平等这个事实是理解那些“富人”“行善”的一切理解的重要依据;人类的自私和贪婪是理解“善”的本意的重要道德基础;制度化的文化悖谬(发展经济是为了“更好生活”,因此善也需要物质支撑);善的本意是什么;社会救助机制真的能够推动“社会善”的进程吗?制度化的一切规范都只能使人“被动行动”。人需要的是“自觉”和自由地行动,行善也是自觉的、自为的行动,而且行善本身就是目的,不是为了“做一个好人”或为了争取荣誉而“行善”。
(今天暂时写到这儿)
评论